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預報颱風暴風半徑于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或未來24小時累積雨量預測達山區200毫米及平地350毫米(台北市等部分縣市不分平地山區均為350毫米),且已緻災或有緻災之虞時,達到停班停課標準。
但是否停班停課,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預報颱風暴風半徑于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或未來24小時累積雨量預測達山區200毫米及平地350毫米(台北市等部分縣市不分平地山區均為350毫米),且已緻災或有緻災之虞時,達到停班停課標準。
但是否停班停課,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