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完背景我們再來看看他們為什麼能走到今天這一步。
如果需要把他們的感情定義為「愛情」,我覺得大家也沒必要羨慕,因為它不是刻意追求得來的。
獲得他兩這樣的「愛情」需要以下五方面條件:
1.勢均力敵
相遇之初,雖然表面上蕭敬騰一窮二白,一無所知,相對于林有慧經濟寬裕,資源豐富;
但是從另一層面來說,蕭敬騰也是在自己很搶手的時候選擇了并沒有名氣和實力的初創經紀公司。
所以從一開始,兩人就是勢均力敵的(相當于創業前期一個出錢一個出力)。
後面蕭敬騰能火,也不僅僅是經紀人的功勞,一半是他自己本身的才華、努力、自律。
2.陪伴成長
兩人上班時是戰友、合作夥伴,下班時是朋友。公私分明,彼此不把工作情緒帶到私下相處中。
在一次次共同面對挑戰、享受成績中,兩個人才建立了長久的信任,并不是認識十七年,就是十七年的愛情。
其實真正萌生「愛意」是在蕭敬騰30歲時,那一年蕭敬騰正式向林有慧表達了心意。
因此,可以說他們是十七年的合夥人,相互成就,見證陪伴彼此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