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表示,自己和前妻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當時自己快40歲,加上家裡一再催婚,導緻彼此還相識不到3個月就閃電結婚,婚後老婆的控制欲展現在物質生活上,兩人結婚後就立刻被女方放話,「你賺多少錢,我就是要過多好的生活,我嫁給你,不是為了受苦。」
而前妻所謂的好生活,就是房租每月5萬5的豪宅、一個月3萬5的到宅保母費、1/5的薪水必須上繳存入妻子戶頭、水電雜支和卡費,一個月的基本開銷就差不多要18、19萬元。若是再不小心惹對方不開心,還得另外買包包賠罪,加上她要求要讓小孩必須讀貴族幼稚園,30萬的月薪幾乎每個月都入不敷出,還得花到婚前存款。
H醫師如今想來仍心有餘悸地感嘆,「隻要你沒有達到她的要求,就是不斷碎念,或者冷言冷語,冷戰。」,當時隻能自我安慰:「我也是想說好啦好啦,錢再賺就好,覺得事情就花錢解決。」
不過錢大把大把地花下去,卻什麼事都沒能解決,當時妻子不用工作,而且還明明請了保母,卻還是被對方規定每天要趕快回家顧小孩、半夜還得起床哄孩子,而且採買用品和家事,H醫師全還得全包,甚至還被要求小孩週歲Party要辦在豪華飯店,出國出差也得額外給前妻安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