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父親的債務也慢慢還清。可是就在出演完《回家的誘惑》時,卻因拒絕潛規則,又再一次讓李彩樺無戲可拍。
對這種要求,李彩樺當場拒絕,她說:「我是有立場的,絕不接受任何潛規則。」拒絕對方後,李彩樺便真的被雪藏,從此消失在大家面前。無路可走的李彩樺不得不回到香港。為免於無錢養家,李彩樺隻好在某個商場租下一個店面做起了服裝生意。
就這樣,李彩樺從一個大明星白手起家與母親賣起了衣服。雖然沒有往日當明星時的風光,卻也輕鬆愜意,一家人其樂融融。
這樣的大起大落並沒有壓垮她,而是更加激勵李彩樺,她仍然不放過一個能復出的機會。
後來的她還是偶爾會接到一些導演的邀約,而為了生存,李彩樺也會根據劇本的好壞去出演一些電視劇。
生意做的順風順水,也偶爾拍拍戲,這樣的日子似乎也還不錯。